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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7年推免工作方案

    2026年08月31日 22:36  点击:[]

    学院学部(盖章):                   领导签字:                  

    推免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


    组员


    推免工作

    监督小组名单


    推免考核组名单

    (暨材料审核组)


    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推荐阶段

    推荐名额
    分配原则(专业、班级名额如何确定等)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简称《管理规定》)和《云南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等相关文件学校共下拨文学院34个计划名额。其中,专业建设奖励推免11个名额,卓越人才培养计划23个名额。

    1.专业建设奖励推免名额分配:汉语言文学专业10个、秘书学专业非师范1个。

    2.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名额分配:根据学校文件,汉语言文学专业23个。

     

    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计划的比例

     

    1.专业建设奖励推免计划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计划的比例1.5:1

    2.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计划的比例1.5:1

     

    推荐候选人确定原则

    (详细列出,注明同分情况下如何排名)

     

    1.我院全日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专业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专业发展潜质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的记录,思想品德考核合格;未受过任何处分。

    5.申请推免计划的学生至推免当年,通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全部课程;专业必修和专业限选课程不得有不合格记录,且其他课程不合格记录不得超过2门;学业成绩原则上采用课程首次取得成绩,严禁以刷分、重修刷绩点方式提升推免排名与成绩。学生前三年专业课首次取得课程成绩计算的平均成绩在专业内排名前20%。本科成绩及排名以教务处统一提供版为依据

    6.同等条件下,按照本科期间是否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的顺序优先推荐。

    7.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高水平学科竞赛奖项须经学院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核鉴定,并组织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存档;未经审核鉴定及答辩通过的成果奖项,不得纳入综合评价计分。高水平期刊目录、高水平竞赛赛事清单由学院提前对外公布。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产出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认定。

    8.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无故或恶意拖欠学住宿费的不得参加推荐。

    9.学院按照以下步骤开展推免工作:

    经学院2026年8月29日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推荐候选人确定原则,按照《办法》第十九条分三个环节开展。

    1)确定报名条件:符合《管理规定》要求和《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具有报名条件。

    2)遴选推荐候选人:在符合报名条件且已报名的学生中,按照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遴选推荐候选人,遴选推荐候选人的人数按照该专业推荐名额数的150%确定,即遴选推荐候选人数与推荐名额的比例为1.5:1。遴选推荐候选人若自愿放弃推荐资格,在已报名学生中按照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3)确定推荐候选人资格:对推荐候选人进行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测算,学院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综合成绩排名靠前的学生若自愿放弃推荐,必须填写《2027年推免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声明》。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成绩依次进行排名。

     

    考核形式

     

    1.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和《办法》。

    2.推荐考核在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推荐考核组负责实施。

    3.推荐考核以推免生本科阶段学业专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本的遴选指标,不得组织专门遴选推免考试。

    4.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推荐考核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科研成果(20%)+素质能力(20%)

    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不予推荐。

    学院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推荐资格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专业成绩、科研成果、实习实践依次进行排名。

     

    推荐考核工作进程

    及人员地点安排

    1.830日至9月2日,根据学校下发通知精神,成立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印发文件并对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宣传动员,拟制工作日程及学院推免工作方案含细则等各项工作,收取学生材料纸质版(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纸质版为准)。由苏俊阿芳、刘春现三位老师负责明德3号楼文学院305室提前审核进入考核的学生所交材料。

    2.93日至9月7日,公示《推荐候选人名单》不少于5天安排学生体检学工办主任辅导员老师负责。

    3.9 7核(14:00学院推免考核组老师在呈贡校区明德3号楼文学院307进行核,组织相关推免候选人进行公开答辩,审核推免材料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及综合成绩与排名;通过审核和答辩的高水平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考核过程中专人负责全程摄像、录音考场布置及有关材料(含摄像器材)准备,阿芳老师负责。

    考核之后,学工办主任辅导员教务办主任对所有参加具有推荐资格学生的所有原始成绩,进行核对、交叉核对,确保无误。

    4.99公示考核结果不少于5天

    5.910日上报《2027年文学院推荐资格名单》2027年推免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声明》及云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专业成绩单由苏俊阿芳、刘春现负责。

     

    学生科研成果(学生科研、参赛获奖等)、实习实践(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相关的实施细则(单独作为附件与本方案一起上报)

    详见附件《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成绩考核评分实施细则》(已在明德3号楼三楼406办公室公示栏公示)

     

    其他说明事项

    材料审核过程和成果答辩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

    举报投诉电话:(0871)65942886

     

    云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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