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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点招生管理制度(试行)

    2026年04月30日 11:21  点击:[]

    一、初试命题工作

    1.为做好每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质量,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学院各个考试科目命题小组组长、学院纪检委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院各个考试科目的试题命题由各科目命题小组完成,各科目命题小组至少应当由2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其中一名为组长。命题小组组长应当具有教授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命题人员原则上应当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经验。

    2.每个硕士点负责人原则上必须担任命题工作小组组长,成员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并且近期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组成。学院教师按照姓氏拼音字母顺序轮流参与命题工作,硕士导师必须参与,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学院分管领导说明具体情况并得到批准后,方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参与命题工作。

    二、初试监考工作

    根据国家级考试和学校监考要求,一律不允许研究生监考,必须安排在岗在编教师参加每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监考。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监考工作,以教研室为单位,按照教师姓氏拼音字母顺序轮流参与(轮到访学的老师暂不安排,顺延至下一年度参与)。

    三、初试阅卷工作

    学院成立阅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评阅小组成员应当由原命题小组成员为基础成员组成,每个科目须由2 人以上阅卷,不得只由1 人通阅。各科目卷教师可相互交叉。学院教师按照姓氏拼音字母顺序轮流参与阅卷工作,原则上涉及考试科目的硕士点负责人需承担阅卷工作小组组长,硕士导师必须参与,如遇特殊情况需向院领导说明具体情况并得到批准后,方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参与阅卷工作。

    四、复试命题工作、调剂工作、面试工作

    1.复试试题命制

    复试试题的管理由学院全权负责,学院负责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主要领导为试题管理第一责任人。专业点点长可安排命题教师自行命题,也可在统一的时间、在固定的场地进行试题的命制。原则上在同一时间内使用的试题不允许重复。命制好的试题统一使用U盘进行拷贝并密封在信封中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不得在公用计算机、联网计算机或服务器上命题,不得将试题或答案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过互联网传递;不得在公共设备上印制试题及答案。命题结束后命题教师不得保留试题副本,应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纸质、电子材料。

    每个专业在复试时需要使用三种试题【专业试题、英语口语、复试科目测试(文学评论写作)】均专业的点长按照姓氏拼音字母顺序轮流参与本专业的命题工作,硕士导师必须参与,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学院分管领导说明具体情况并得到批准后,方可顺延至下一年度参与命题工作。专业老师需结合本专业的复试人数(原则上按照考生数的1.5倍准备)、学科专业特点等情况,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命制足够的试题,避免重复使用,造成泄题;而后交由研究生教学秘书对三种试题进行拆分组合,组成套题。

    2.调剂工作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二区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下,即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四位应一致。【按照当年招生简章执行】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应相同,且初试科目数与调入专业科目数一致。

    (5)每个专业的复试调剂工作由该专业的点长负责,根据该专业的招生名额来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不低于缺额数的2倍),确定好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后签名交至教学秘书。

    3.复试面试工作

    (1)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全面实行回避制度。

    (2)每个专业由点长负责确定该专业的复试小组考官名单(不少于5人),确定之后报至教学秘书。

    (3)复试面试中考官应现场独立评分并签字确认,打分及签字必须用黑色的碳素笔,禁止使用铅笔打分。原始成绩任何人不得改动。

    (4)导师只负责面试考核,无权做出是否录取的承诺。如引起纠纷,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学院严禁在复试考场内有导师缺席的情况下开展复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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